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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低收入戶假牙有補助嗎!如何申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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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只】辦理中、低收入【老人】假牙補助

申請條件:
 設籍本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壹、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貳、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參、經本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者。
肆、領有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者。
伍、經本府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達50%以上老人。
補助標準:
壹、全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4萬元整。
貳、上顎半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2萬元整。
參、下顎半口活動假牙:最高補助2萬元整。
肆、上顎半口活動假牙,併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三萬五仟元元整。
伍、下顎半口活動假牙,併上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三萬五仟元整。
陸、上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一萬五仟元。
柒、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一萬五仟元。
捌、上、下顎部分活動假牙:最高補助三萬元整。
玖、活動式假牙維修費用:每年合計最高補助新臺幣6,000元整。
補助基準如下:
1.假牙破裂維修費/單顎:最高補助1,000元。
2.假牙添加費/單顎:最高補助1,000元。
3.假牙線勾/個:最高補助1,000元。
4.假牙硬式襯底/座:最高補助3,000元。
拾、單顆固定式假牙:最高補助5,000元/單顆,3顆為上限。

 申請方式:
壹、申請人持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核定公文影本)向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公私立醫療院所進行口腔篩檢。
貳、受理之醫療院所於核對身分後進行口腔篩檢,並擬具診治計畫,於完成口腔篩檢後檢具相關資料。
參、可將申請相關資料直送新北市牙醫師公會專業審核或送公所提出申請。

 參閱:
 http://www.sw.ntpc.gov.tw/_file/1588/SG/2521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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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姊妹愛漂亮~~~

    lulu78g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